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7
男方:张三,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女方:李四,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
男女双方于2019年在上海办理结婚登记,因为性格不和导致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经过协商,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子女抚养:
婚后,我们有一儿一女。儿子赵明,现年三岁,女儿赵婷,现年九岁。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和男方一起生活。女方有权依法探望孩子。
双方一致同意,女方支付儿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的问题在财产分割中解决。女方放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作为对儿女抚养费的一次性支付给男方。
2、财产分割:
我们确认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达成如下分割协议:
(1)住房情况:我们在上海拥有一套房产,房产证号为123456789,房屋所有权归男方所有。女方放弃要求分割该房产,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和还贷与女方无关。
(2)家具、家电:归男方所有。
(3)存款:各自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4)其他:由于女方婚后生育的两个孩子体弱多病,离婚时男方向女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000元作为经济补偿。
3、双方债权债务:没有债权债务。
4、双方各自赡养自己的父母。
5、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自由。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和婚姻登记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上述协议内容由双方保证真实属实,如果有隐瞒或欺骗,责任由协议方自负。本协议未尽事项,将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婚姻登记处无关。
男方签署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女方签署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