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离婚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
七、双方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分保留一份。
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张三
乙方(签章):李四
2022年1月1日
202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