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10.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保留一份备案。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离婚书电子版3
甲方:姓名,出生日期,族别,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女方:姓名,出生日期,族别,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双方在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男方和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双方在某年某月某日生育了一个名为的孩子。离婚后,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金额为每月支付的日期为每月1日,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后的费用由双方重新协商确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归女方所有。
夫妻共同拥有的家用电器和家具等物品归男方所有。
四、债权债务等: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债权和债务。
五、离婚后,男方需向女方补偿人民币金额。
六、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双方保证切实履行上述协议事项,如有隐瞒或欺骗,自负责任。
立协议人:(签字)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
协议离婚书电子版4
甲方:甲方先生,男性,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汉族,住址在XXXXXX。
乙方:乙方女士,女性,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汉族,住址在XXXXXX。
甲、乙双方在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为XXXXXXXX。他们婚后有一女儿,名字是XXXXX。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可能修复,现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女儿XXXXX由乙方抚养,与乙方一同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方分摊,甲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XXXX元。甲方应在每月的XX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转账到乙方指定的XXXX银行账户内,账号为XXXXXXXX。
抚养费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可以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
抚养费仅包括一般生活和教育所需费用。如女儿因特殊情况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紧急情况外,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比例。
2、如果一方不能按时支付抚养费,每天加收X%的离婚协议书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女儿年满18周岁后,确实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女儿的户口迁到乙方,甲方应协助配合办理。如果不配合办理,则赔偿经济损失XXXX元人民币。
5、离婚后,甲方的户口应在自离婚之日起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仍未迁出,则按日支付补偿金XXXX元。
6、离婚后,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女儿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XXXX元。
7、乙方应悉心抚养女儿,不得虐待、遗弃、施暴等行为。
8、甲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女儿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女儿X次。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以与女儿共同生活X天,寒暑假可以共同生活X天。乙方有协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