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双方都自愿离婚;
风险提示:财产分割的约定
如果担心对方还有你不知道的存款,不建议简单地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因为,这样离婚后即使你发现他还有银行存款,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你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建议你们在离婚协议中,详细列出双方离婚协议签订时的银行存款情况,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没有在协议上记载的存款,就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的一方给予更少的分割或者不给予分割。
二、双方没有子女,固定房屋一处属于女方所有(贷款已由女方还清),汽车属于男方所有,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
三、离婚后,双方的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四、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和首饰归各自所有。
五、本协议一共两份,男方和女方各执一份,在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如果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张三 女方:李四
2021年5月1日 2021年5月2日
协议离婚书电子版7
男方:张三,男,汉族,1980年5月10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女方:李四,女,汉族,1985年8月15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双方于2010年6月20日在朝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字第123号),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因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现已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1、男方张三与女方李四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自愿签订本离婚协议。
2、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包括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2)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归各自所有;
(3)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债务,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由债权人本人享有权利,债务由债务人本人承担责任。
3、双方确认各自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也无需对方进行任何精神赔偿或补偿。
4、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需要支付五万元的赔偿金。
5、双方确认签订本协议时,都是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能够自行处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6、双方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双方明确知悉并理解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男方和女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在双方签字时即生效,不以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的最终完成为生效前提。
8、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双方确认本协议约定内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书写无效。
男方:张三
2021年1月1日
女方:李四
2021年1月1日
协议离婚书电子版8
协议人(男方):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我们经过平等自愿的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都归各自所有,对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