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姓名、汉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男方和女方于相识,并于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名为。由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现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如下:
1、男方在婚内出轨,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
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哪方抚养,随哪方生活,由哪方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哪方应在某日期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给对方。
哪方应每月在某日期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哪方每月可以前往对方处所探望孩子次数。具体探望方式为:前往探望/接出探望,探望的具体时间为每月的第个星期的早上点到当天下午点。
如哪方不按照上述时间将孩子送回,对方有权拒绝其今后继续探望孩子。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男方名下存款金额,女方名下存款金额,共计金额,双方各分一半,为金额。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某日期前一次性支付金额给女方。
(2)房屋: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共处,其中,由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男方负责。男方应当于女方户口迁出日内向其一次性支付房屋差价金额。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4、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5、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男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上述男方应支付款项,应于某日期前支付完毕。
6、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向对方付违约金/按支付违约金。
7、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8、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年 月 日
女方:
年 月 日
附件:
一、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反悔了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自愿离婚三大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正规离婚协议书内容精选篇
男方:xxx,男,汉族,1980年1月1日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9。
女方:xxx,女,汉族,1982年2月2日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1。
双方于2005年5月认识,于2007年10月15日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于2010年8月20日生育一儿子,名叫小明、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