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费、宽带费等费用。
2、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费、宽带费等费用。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不当使用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补偿。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不当使用除外)。甲方进行维修时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并且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且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进行。租赁期满后,与房屋装修相关的归甲方所有。
4、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不承担修缮责任。
七、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法转让该出租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仍然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如果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双方应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并且乙方应根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进行转租。
八、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直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害房屋,并在甲方通知后规定的期限内未纠正和修复;
-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未缴纳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上述费用的40%作为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归还房屋。如果乙方逾期未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九、甲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逾期七天后,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应对超过违约金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的(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及未使用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甲方的房屋产权存在瑕疵或非法出租导致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十、产权变更
1、如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仍然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免责条件
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
3、根据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
4、根据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需要拆除房屋。
在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和附件各一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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