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一方隐匿财产的处理方式。
五、探视权问题:
- 如何行使探视权;
- 探视权存在的制约和限制;
- 对于孩子姓名是否更改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保留一份。双方在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离婚协议书手写范本9
男方:(请填写姓名)
身份证件号:(请填写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请填写户籍所在地)
女方:(请填写姓名)
身份证件号:(请填写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请填写户籍所在地)
双方曾经合法办理结婚登记,现在自愿离婚。经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
说明:双方需要协商以下内容:
1. 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 子女随男方或女方生活的安排;
3. 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
4. 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的数额、时间、方式和负担期限,包括生活、教育和医疗等费用。如果子女在抚养期限届满后无法独立生活,双方需要讨论继续支付抚养费用的问题。
二、财产处理
共同财产的分割:
说明:共同财产包括房产、交通工具、家具、现金和存款、有价证券、公司股份或企业财产份额、牲畜、林木等。双方需要具体明确分割的财产,以便办理权属转移手续。例如,房产位于哪个市区的哪个街道上,具体地址是多少,产权证书号码是多少,房屋面积是多少;汽车的牌照号码是多少,发动机号码是多少等。双方还需要明确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例如房屋归谁所有,或者房屋所有权归谁;如果约定房屋按份共有,需要明确具体份额和分割方式;如果约定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需要明确一方是否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来处理财产。如果一方对归对方所有的房屋享有使用权,需要明确使用期限和方式。
双方可以确认某些财产属于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这包括: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债权、债务分割
说明:需要明确债的标的和数量。如果要分割债权,还需要明确债务人和谁享有债权;如果要分割债务,需要明确债权人和谁承受债务。
四、其他协商一致的事项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存放在婚姻登记档案中。
说明:离婚后,存放在婚姻登记档案中的离婚协议书不能要求修改。如果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等方面产生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达成新的协议,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确认协议的真实性。
男方:(请填写姓名)
女方:(请填写姓名)
日期:(请填写年月日)
男女双方应在登记现场签字并按指印。如果协议书已经签署,也需要在登记现场签字并按指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