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女性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
双方于结婚登记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于某年某月某日生育了一个孩子。现在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并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子女抚养问题
1、女儿/儿子由某方抚养,某方每月支付抚养费某金额(大写:某金额),直至女儿/儿子18周岁/大学毕业。女儿/儿子的医疗费和教育费由双方各承担50%。
2、某方每月的某日至某日之间将抚养费支付至下列银行账户:
开户行:某银行某支行
户名:某账户:某账号:
3、某方每个双休日可探视女儿/儿子一次或带女儿/儿子外出游玩,需提前通知对方。双方尊重孩子的意见,对于见孩子的时间和地点以孩子意见为主,不干涉和参与。
二、共同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拥有的两套房产中,位于某地的房产归某方所有;位于某地的房产归某方所有,产权人变更手续自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办理,某方协助某方办理变更手续,过户费用由某方负责。
2、夫妻共同拥有的某牌小轿车(车牌号:某号)归某方所有。车辆所有权变更手续自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办理,某方协助某方办理变更手续,过户费用由某方负责。
3、夫妻共同拥有的现在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和人寿保险均归某方所有。
三、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如果有债务,由债务所在方承担。
本协议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上述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情况,双方当事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本协议书一式某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某份,双方各执某份,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协议人:男性姓名 协议人:女性姓名
某年某月某日 某年某月某日
正规的离婚协议格式6
男方:张三,汉族,1980年1月1日生,家庭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女方:李四,汉族,1982年2月2日生,家庭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男方与女方于2000年3月相识,并于2005年6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06年9月30日生育儿子/女儿,名字叫小明。因为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经没有任何和好的可能性,现在经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都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小明由李四方抚养,随李四方生活,由张三方按照以下方式向李四方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 张三方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0000元给李四方。
□ 张三方应于每月1日向李四方账号为123456的中国银行卡支付抚养费500元。
(从以上两种抚养费支付方式选择一种)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张三方每月可以前往李四方处所探望孩子2次。具体探望方式为:前往探望/接出探望,探望的具体时间为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9点到当天下午5点。如李四方不按照上述时间将孩子送回,张三方有权拒绝其今后继续探望孩子。
节假日及特殊情况下子女的探望双方另行协商。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张三方名下存款100000元,李四方名下存款50000元,共计15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75000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张三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75000元给李四方。
(2)房屋: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共2处,其中,由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的房产所有权归张三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张三方必须协助李四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张三方负责。李四方应当于张三方户口迁出7日内向其一次性支付房屋差价250000元。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 双方确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2021年1月1日向李四方所借债务100000元,由张三方偿还;2021年2月2日向张三方所借债务50000元,由李四方偿还;2022年1月1日向李四方所借债务20000元,由张三方偿还;张三方还应于2022年1月1日前向李四方一次性支付差价10000元。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做出明确列明。除上述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