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贷款年限为x年。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七条 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__元人民币(大写)__(不包括评估费、抵押费、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八条 定金: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元人民币(大写)__。贷款申请成功后(即贷款银行批准此笔贷款),此定金抵作服务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部贷款资料,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如果甲方贷款申请未通过银行审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定金全部返还甲方。
第十条 若因甲方过错导致甲方贷款申请未通过银行审批,使本合同终止,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一条 若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甲方单方面终止借贷申请,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提供服务完成当日(即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情况),将剩余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由于贷款的成功与否是根据借款人自身资质、银行政策等综合因素决定的,因此乙方并不对此贷款成功给予承诺。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需共同遵守,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一条 逾期支付定金与服务费用的违约金计算办法: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签订地为__,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全额清偿到期债务,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付款方式:
定金、服务费由甲方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签字、盖章)乙方: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签字)
20__年__月x日
房屋抵押借款协议个人4
【案情简介】
案发于20__年2月6日,当时杨乙向杨甲借款80000元,并签署了一份借条作为借款凭证。借条中明确指出借款金额、利息计算方式,并将杨丙的房屋作为抵押物。然而,借款后并未进行抵押登记手续。由于杨甲急需资金周转,多次催收未果,最终引发了诉讼。
【意见分歧】
在处理该案件时,出现了四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抵押合同有效,杨丙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抵押合同无效,杨丙应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来处理。第三种意见认为,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成立。第四种意见认为,抵押合同无效,杨丙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评析】
笔者认同第四种意见,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我国对不动产抵押采用登记方式。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抵押权需要进行登记手续。只有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才能生效。
其次,登记成立主义适用于不动产抵押权。我国对不动产抵押登记采取的是登记成立主义,登记成立主义强调抵押登记的必要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发生效力。
再次,抵押合同无效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标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那么该抵押合同就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当事人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担保人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无法偿还部分的一半。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案中的抵押合同无效,杨丙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赔偿。
房屋抵押借款协议个人5
甲方信息: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信息: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