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租金方面,第一年28000元,第二年29000元,第三年30000元,第四年30000元,第五年30000元。如果在最后一年乙方回迁安置房,甲方会退还乙方超出实际租赁月份的房租部分。
4. 乙方需要在每年10月1日之前一次性预付全年租金,打入指定账户。
5. 押金为3000元,乙方在签约时支付给甲方。在协议终止时,确认房屋完好并结清水电费用后,甲方会退还押金给乙方。
6. 乙方需要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和维修费用。
7. 甲方的现有家具将统一存放在房屋的四楼。
8. 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1)转租或转借房屋。(2)改变房屋结构。(3)损坏房屋并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4)从事违反当地风俗的活动。(5)使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9. 在租赁期满前,乙方如果想继续租赁,需要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想对外出租,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合同在租赁期满时自然终止;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房屋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合同也会自然终止。
10.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而迫使合同终止,甲方会按照实际使用时间退还乙方超出部分的租金。
11.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事宜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