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还有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某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某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需要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需要提前退租,应提前某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某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某份,其中甲方执某份,乙方执某份,某份为交存备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年月日
国籍: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