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贷款展期期间的贷款利率将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即【利率】。
第三条抵押条款
一、在抵(质)押借款情况下,抵押(出质)人将继续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质)押,原与委托人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继续有效,并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重新办理抵押(质)物登记、公证及保险手续。如更换或增加抵(质)押物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另行与委托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过原抵押或质押财产保险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负责抵押、质押财产的续保手续。
三、因展期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四条本协议是对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和编号为的担保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了将原借款期限展期并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遵守。
第五条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书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六条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书为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本协议书一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简单范本4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日,从年月起至年月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价值元的物品作为借款抵押品。抵押物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支付)。在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了该条款,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并承担因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如果抵偿不足,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如果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简单范本5
贷款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我们以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明确责任,恪守信用。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必须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