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乙方收到代理佣金和溢价奖励款时,需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广告费用
1. 广告费用用于帮助房屋租赁的各种资料的设计、制作、道具、印刷品、媒体购买及制作、广告市政发布费和宣传推广活动等费用。租赁展示中心的装修、办公设备的配备、模型及样板房的装修费用不包含在广告费用内。
2. 广告费用由甲方支付,预算不超过项目总租赁额的1.0%。乙方需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交广告计划表给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在租赁过程中,广告计划可根据实际市场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进行调整。
3. 甲方应确保及时支付广告费用,如因此影响租赁,甲方应顺延考核指标。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并按时完成,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 按约定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 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时段未完成计划租赁指标的7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 在规定时间之前免费提供乙方销售所需房屋,包括房屋租赁接待处内部装修和办公设施。
5. 负责房屋租赁接待处的安保,并支付薪酬。
6. 在七天内完成对租赁方签署的合格《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核和签字盖章。
7. 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各类方案、报告等文件,并在七天内给予乙方书面意见。
8. 由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取租赁人交纳的租赁款及相关款项,并出具正式收据或发票。
9. 在合同有效期间,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开展本案的租赁策划、包装推广及租赁工作。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组织专业人员实施租赁方案的策划、包装、推广和租赁工作。
2. 起草适用于本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经甲方确认后使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
3. 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和设计的广告及宣传资料等需经甲方审核并书面确认后执行。
4. 如果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乙方的考核指标和时段将适当降低和延期。因此影响乙方正常租赁的,甲方应予以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5. 保证租赁信息的准确性,不得夸大、缩小或隐瞒。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租赁方以房屋租赁合同以外的书面承诺。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负责填写和办理与租赁房屋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7. 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款,但乙方人员不得擅自处理租赁方交纳的款项,包括定金等。
8. 协助甲方整理交付使用入住的相关材料。
9. 乙方有责任保守与甲方相关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本、客户资料等。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如果违约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后一周内,甲方应按解除合同时乙方实际完成的租赁任务结算代理佣金和溢价奖励。
2. 如果违约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后一周内,甲方应按解除合同时乙方实际完成的租赁任务结算代理佣金。
3. 如果双方都有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行使解除合同权利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其他约定
1.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租赁方提出特殊要求或请示,乙方可书面向甲方提报并经甲方书面批准执行。
2. 如因建筑施工质量、装修质量、交房延期等甲方原因造成的退租,甲方承担责任,该房屋按原租赁价格计提代理佣金和溢价奖励。如因乙方原因退租,则不计提代理佣金和溢价奖励。
3. 如果因不可抗力、房地产市场重大变化等原因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可协商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免除部分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解决
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上为甲乙双方关于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双方应共同遵守。
房屋租赁代理协议3
乙方与甲方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同意将位于*******楼的一套房屋出租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