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地址】的整栋楼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面积为【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共【期限】个月,从【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房屋为现状交付,乙方承租该房屋仅限于【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改变用途。
2、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7日内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需要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每月租金为【租金】元整,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当月租金给甲方,并提供转账凭证作为交易凭证。甲方不得擅自增加乙方未明确承担的费用。乙方应按时支付房租,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月房租的千分之五。上述租金未含税。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元。租赁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将在15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租赁期间,乙方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清洁费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相关单位支付上述费用。
第六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增加其他设施。如果乙方因不当使用导致房屋损坏,乙方需负责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如果乙方不修复或赔偿,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任何情况下进入约定房屋前必须提前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乙方不得拒绝甲方查看房屋的要求。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合同期内,如果因政府征收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合同将提前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征收所产生的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需向乙方支付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4、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乙方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未履行监管责任导致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
(2)恶意拖欠房租一个月以上。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
(4)存在消防隐患,未能在甲方或消防部门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改正。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6)逾期未支付乙方应支付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还给甲方,未能按时交还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元,如果逾期10个工作日仍未交还,甲方有权强制乙方搬离。
2、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对房屋及装修、设施设备等进行移交验收,如果存在恶意毁损或缺失,乙方需进行赔偿。乙方购买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治安案件责任、计划生育责任、违纪违法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