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见证人:
(盖章)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
合同签订地:
个人转租合同范本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甲方依法承租的房屋位于(地址)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经(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房间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具体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用途),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日期)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月数)。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月数)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金额),月租金总计为(金额)。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乙方应于每月(日期)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百分比)支付违约金。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具体支付方式)。
五、其他费用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支付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具体约定)。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天数)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天数)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由乙方负责。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天数)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金额)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