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3)损坏承租房屋,在房东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进行修复。
(4)未经房东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在承租房屋中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6)逾期未支付按约定应由租客承担的各项费用,给房东造成严重损害。
(7)连续拖欠房租超过几个月。
4、在租赁期满前,如果租客希望继续租赁房屋,必须提前几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房东。如果房东在租期结束后仍然希望将房屋出租,租客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时,合同自然终止。
6、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