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将车架号为:的轿车转让给乙方,并签订以下协议,双方遵守执行:
一、转让价为人民币:(大写)
二、乙方将于年月日以现金支付购车款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支付后,甲方将提供收据作为凭证。
三、在年月日之前,甲方将提供该车的有效手续(包括行驶证、附加费证和其他相关证件,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和随车工具给乙方。甲方还将在年月日之前清偿银行按揭本金利息并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无法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并由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四、在过户之前,由于该车产权引起的债权债务和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车辆移交给乙方,乙方将承担该车发生的任何事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在车辆过户之前,乙方不得以该车作为抵押品或偿还任何债务。
五、如发生协议纠纷,双方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签字并盖上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车辆转让合同协议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将其对第三方的一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乙方,债权金额为XX元(大写:XXX),转让价格为XX元(大写:XXX)。乙方根据本协议直接向债务人丙方主张债权,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转让的标的是质押物车辆
1. 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
车架号:发动机号:
颜色:公里数:
第二条 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担保物权等状况说明
1. 标的质押物是衡量该债权价值的重要体现方式,甲方承诺标的质押物车辆的合法性,保证标的质押物车辆没有盗抢、诈骗、套牌、改码、租赁等非法问题,并承诺未来不会变成以上非法车辆。如果违反承诺,甲方需要退还乙方所有款项,并支付债权购买金额10%的违约金和利息补偿。如果产生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甲方将承担相关费用。
2. 甲方保证质押物车辆由车辆所有人亲自质押,并保证丙方拥有的债权金额真实有效。如果质押物车辆不是由车辆所有人亲自质押或虚构债权进行转让,甲方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甲方的承诺
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向债务人丙方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2. 本协议生效后2小时内,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与标的车辆相关的手续和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担保物的他项权利人等)。如果延迟履行或拒不履行,甲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对丙方的债务。甲方对丙方原债务合同的权利将归于乙方。
4. 本协议生效前,转让的债权从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并且甲方对转让债权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5. 本协议生效前,甲方必须移交与债权转让标的相关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收条、借款协议、担保协议、担保物的他项权利证书等)。甲方对这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四条 乙方的承诺
1. 债权转让后,标的质押物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关于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如果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导致对方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支付债权购买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收款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