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子女医疗费用:
女方自愿自筹一定金额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如果以上款项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超出部分将由男方承担。
四、其他财产: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债务问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没有其他共同债权债务。离婚后,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
双方保证切实履行以上协议内容。如果协议内容有隐瞒或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注:本协议书格式为深圳市地区民政局统一规定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