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的第二天将承租房屋和附属设备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归还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和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存放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将视为乙方已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随意处理,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在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或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并在甲方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支付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一个月以上。
十二、免责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
3、根据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
4、根据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时间需要拆除房屋。
如果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租金将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长期租赁协议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租赁:
甲方同意将位于南宁市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称为该房屋)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屋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甲方还保证提供的房屋情况和资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乙方已经实地查看了该房屋的座向、面积、楼龄、间隔、质量、装修、产权情况等,并表示认可。(房屋内设施详见家俱家电清单)
二、房屋用途:
该房屋的用途为 ,乙方不得私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三、租赁期:
1、租赁期为 日起交房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需按时归还。如果甲方决定继续出租或出售该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租赁期内,乙方如需转租该房屋,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擅自转租。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月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从起,房屋租金每年递增%。乙方需在房屋租期到期的前五天内支付房屋租金给甲方。
2、租赁期间,
五、押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仟佰 元和租金人民币拾万(¥ 元),共计人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