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续租
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他
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的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若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为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的风险责任。
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或中断合同,应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天,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