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在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时,乙方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和安全的原则处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7负责进行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果由于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乙方需要自行承担责任。
9.8承担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
9.8.1乙方需要承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和维护费用。
9.8.2乙方需要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
9.9在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后,乙方需要搬走自己的物品并完成房屋清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0.2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①擅自转租、分租或转借房屋;
②在房屋上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③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10.3租赁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1.1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逾期一天,乙方需要按应缴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如果乙方拖欠租金超过7天(含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追收所欠费用和滞纳金,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如果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行为,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1.4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或导致合同提前终止,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12.1在双方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情况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的情况下,双方免责。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证明得到确认后,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通知:
14.1本合同下的所有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在以下情况下视为已充分送达:(1)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送;(3)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并获得必要的回复。
14.2以下情况下通知视为有效送达:(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2)通过邮件方式的,在寄出七天后视为送达;(3)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十五、其他约定:
15.1除非双方书面协议,本合同不得变更或修改。
15.2如果本合同的某一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双方仍需履行其他条款。
15.3本合同共四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简单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5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人,证件类型及编号:
乙方:承租人,证件类型及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