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设置或装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以下费用,除另有约定外,全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欠缴或逾期付款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收视费、互联网费等;
其他与房屋使用相关的税金或费用。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租赁期满前[天数]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赁期满前[天数]内向乙方正式书面回复。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欠付相关费用给甲方带来不利。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除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天数]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单位扩改建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甲方必须提前终止合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必要的搬迁时间,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约定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交房的,乙方不支付逾期交房期间的租金,租金从甲方实际交房之日起据实计算。逾期交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给予赔偿。
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交付租金,逾期交租的,每逾期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的0.5%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按条款中的约定执行。条款中未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或复印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出租房屋,房屋账面原值在300万元以下的,须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除外)同意房屋出租的批复文件;账面原值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须有海南省财政厅同意房屋出租的批复文件。如无上述批复文件,造成本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出租房屋,房屋账面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须有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除外)同意房屋出租的批复文件;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须有海南省财政厅同意房屋出租的批复文件。如无上述批文,造成本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批文须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缺少部分。
合同生效: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数]日内,甲方应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份送海南省财政厅登记备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简单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6
甲方:绍兴县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请填写具体承租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物及租赁期限
1、甲方同意将建筑面积为(请填写具体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详见附图)
2、租赁期限为(请填写具体期限),从(请填写具体起始日期)到(请填写具体终止日期)。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请填写具体金额)。
第二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请填写具体金额)。
第三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请填写具体金额)。
2、租金的支付方式: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个租赁年的租金在当年(请填写具体日期)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