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望权行使应至少一周一次,原则上应安排在周末时间;每次时间为六个小时以内,可在孩子住所,也可单独带孩子去公园、博物馆、游乐园等儿童游乐场所或公共场所,或者方家中;孩子在方处过夜应事先征得方同意。
(2)方及其父母可在每年十一长假、清明、端午、中秋期间,带走孩子与其共同生活,时间一般在四天以内;方应至少提前15天与某方商量取得一致意见;
(3)每半年方可利用孩子寒、暑假,带其外出游玩或旅行一次(旅行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五天)。方应至少提前30天与方商量取得一致意见,做好安排;
(4)每年春节孩子轮流与双方家人团聚,自2019年春节开始,首先与方共度。
(5)在不影响方及孩子正常生活、学习情况下,方与孩子通过电话或者网络通讯工具交流不应受限制。
4.离婚之后双方均有义务本着有利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互相维护对方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有问题应互谅互让、尽可能在私下沟通解决,争取揩成年人感情恩怨所带来的对孩子成长过程中心理健康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坐落在上海区路号小区的楼房一套(要与房产证上的名称保持一致),房产证号:海私成第号,产权人登记为方名字,价值人民币万元,该房所有权及室内的家具家电归方所有。
2.双方婚后的共同存款人民币万元(见清单)双方同意归方所有。
3.上述房产中的个人衣物及个人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协议人双方在本协议之外无其他共同的债权债务,一方名下的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五、离婚手续及财产分割执行方式:
1.协议人双方协商一致,到北京市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事先应备齐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2寸照片两张、离婚协议一式三份等相关材料。
2.离婚协议手续办理后三天内,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确实需要,某方应予配合,不得拖延。
3.办理正式离婚手续后7日内,方应完成个人物品的清理交接,方应予配合。
4.办理正式离婚手续后7日内,双方办理户口分户手续,方将其户口迁出。
5.房产过户后一个月内,方应及时办理物业费、供暖费、水电气费、有线电视费的户名变更手续。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有条款真实有效,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七、离婚后,双方应友好坦诚相见,不得作出有损对方情感、声誉的言行。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备案时起生效。
协议人(男方):协议人(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