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及租赁物的归还
1、本合同可因租赁期届满、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不可抗力而终止。
2、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30天;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装修租赁房屋,或擅自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
D、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
3、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经乙方书面催告后超过30天未能交付;
B、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将危及安全。
4、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因租赁期届满而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届满后三天内将租赁物腾空,并交还给甲方。对于租赁物内的固定装修及附着物,乙方应自行拆除(甲方认可不拆除的除外),并恢复交房前原样。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十、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逾期交付租赁物或无正当合法理由拒收租赁物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每天500元的违约金。
2、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依据本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时除外。
4、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物损坏或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是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的,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一:防火安全责任书
附件二:租赁物平面图
附件三: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请填写具体日期)
房屋转租简单合同7
甲方和乙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了以下协议:
1.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太平路46号院内的电脑培训中心二楼第206电教室及室内电脑等教学设备,租期为2个月,每天租用时段为下午13:00-21:00,租赁期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2. 甲方在满足乙方提出的电脑基本配置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提供12台电脑设备给乙方使用,设备在租赁期内归甲方所有,乙方只享有使用权。电脑的基本配置包括C800/10G/3D/集成声卡/50X/标准键盘+鼠标/2.0音箱/15”数控,质量标准是运行正常。此外,甲方还提供3套普通办公桌椅和1个白板。
3. 租赁期内的租金为每月3500元人民币(包含建筑税)。乙方需在每个月初一次性支付全款,费用包括房屋租金、12台电脑设备租金、水费、电费、空调费、取暖费和电话费等各项费用。
4. 在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负责使用和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所使用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热水费、通讯费和电脑设备维护费、房屋修缮费等由甲方统一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 乙方在验收合格并付清租金后才能开始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和设备。
6. 在租用时段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
7. 甲方声明所租用的房屋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的建造和经营要求。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政策和法律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8. 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