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月租金为___元,乙方需在每月___日前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提供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若乙方没有合法的收租凭证,可以拒付租金。
房产租赁税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交纳方式可以根据以下第几款执行:
1. 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按照税法和相关文件规定的比例;
2. 甲、乙双方自行议定。
第四条:房屋修缮和装饰
甲方负责修缮房屋。甲方应定期检查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及时修缮,确保房屋没有漏水、淹水,保证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正常,并确保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修缮的范围和标准按照城建部的通知执行。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修缮,不得阻挠施工。
对于出租房屋的修缮,甲乙双方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 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按规定的维修范围进行修缮;
2. 乙方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和项目内,先行垫付维修费用并组织施工,完成后,乙方可以在房租中分批扣除维修费用,需要提供正式发票;
3. 乙方负责维修;
4. 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乙方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装饰的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需要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关于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所有权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决定。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 若甲方按照法定手续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仍然有效;
2. 若甲方出售房屋,需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若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应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需赔偿___元;
2. 若租赁双方中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相关条款,违约方需赔偿对方___元;
3. 若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补交欠租外,还需按照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若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 若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转让行为,并按照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若合同期满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需按照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 若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若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导致甲乙双方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若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租金将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若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若调解无效,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备案,在此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