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房屋结构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固有结构和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年)交付,以甲方指定的方式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付乙方承租时,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自然损坏,由甲方维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导致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发生火灾和偷盗等情况,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燃气费;
2、宽带费;
3、有线电视费;
4、物业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______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双方验收房屋后,乙方将房屋交还甲方。
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则需提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需在______日内答复乙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无法继续租赁需要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______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且无条件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房屋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改变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______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