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所抵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双方责任:
1. 乙方必须将抵押车辆质押在甲方指定地点封存,并将车辆手续交给甲方保管。
2. 甲乙双方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3. 抵押车辆在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在抵押期内因车辆使用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损坏除外)。
4. 抵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甲方免责。
5. 抵押期间,如果抵押车辆价值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重新评估机动车时,乙方必须合作,并在重新评估后,如果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债权,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车辆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并将甲方设为保险受益人。保险到期时间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后。若乙方需要借款展期,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若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投保,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若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乙方应补足保险金额。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由甲方保管。
7. 甲方有权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包括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辆强制险、机动车辆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
8. 在抵押期内,若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全部赔偿金用于偿还部分债务。若不足以清偿,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订立之前未将抵押车辆以任何形式抵押、赠与、转让。在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车辆。
借款到期的处理:
若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后,乙方未能清偿全部债务,甲乙双方约定如下处理方式:乙方同意由甲方变卖抵押物。变卖所得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款项及其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违约: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催告____日内未能完全补救或改正,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借款到期,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息,处理抵押车辆,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除应向甲方归还全部本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借款总额的30%。
特别约定:
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费用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支付利息和费用,直至债务清偿为止。
通知:
1. 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通过下列电话通知:______________,备用电话:_______________。
2. 若乙方提供的电话号码不准确或变更后未通知甲方,导致甲方无法与乙方联系,甲方可视为已经通知乙方。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需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附带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抵押车辆资料及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乙方已阅读并了解以上条款,并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担保合同协议书怎么写7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保证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以下情况,出借人于 年 月 日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附件见后),根据借款合同规定,借款期限为 ,利率为 。保证人已经了解并同意了借款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同意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做出以下保证: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为"到期应付款项"),保证人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到期应付款项的 %(即相当于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无需先向借款人追偿或处置抵押品。保证人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的 天内,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保证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保证人应支付的金额直到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为止,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照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出借人的其他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保证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