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模板民政局通用版本6
离婚协议
协议人:张某,男性,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汉族,住在某市某路某号。
协议人:冯某,女性,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汉族,住在某市某路某号。
协议人双方在某年某月某日登记结婚,某年某月某日生育了一个儿子,取名张x。现在协议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决定离婚、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张某与冯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x由冯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满18周岁为止。18周岁之后的费用将在双方重新协商确定。
三、夫妻共有一套位于某路某号的楼房,价值____万元,经协商决定归冯某所有,冯某一次性支付给张某____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和家具等(详见清单),双方同意以____万元的价格归冯某所有,冯某向张某支付____万元。
四、夫妻没有共同债权和债务。
五、张某有权在(时间)接孩子到自己的居住地,然后在(时间)送回冯某的居住地;如有临时探望的需要,需要提前与冯某商议并达成一致后进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保存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_ 协议人: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婚协议书模板民政局通用版本7
男方:张三,男,汉族,1980年1月1日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街道XXXX号,联系电话:1234567890,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女方:李四,女,汉族,1985年2月2日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街道XXXX号,联系电话:0987654321,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男方与女方于2010年3月认识,于2011年5月10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2012年7月15日生育一儿子,名字叫小明。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每年7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5000元给女方作为儿子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1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5000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2021年7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2500元给女方。
2. 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2022年7月15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5000元给男方。
3.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10000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5000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2021年7月15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500元给对方。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张三
2021年7月15日
女方签名:李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