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离婚协议人双方于结婚登记日期在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手续。由于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双方自愿离婚。现就离婚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有财产及分割如下:
双方共有一套坐落在房屋地址的楼房,目前归女方所有。男方同意将该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房屋折价款,总计数额为万元。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女方先行支付部分款项,男方在收到该款项后,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过户后,男方将剩余款项支付给女方。若男方逾期不支付,每逾期一日需支付逾期违约金。若因男方不配合过户手续而给女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男方须双倍返还所收款项。
双方共有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物品,经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女方所有。男方需向女方支付万元。
三、夫妻共同债务及分担:
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子女抚养及另一方的探视方式:
1、双方育有一子名为,双方同意由一方抚养。抚养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总计为元,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子女年满周岁。若子女考上大学,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负担一半。
2、另一方拥有探视权,每月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的某一天,由抚养方送至另一方居住地,次日再送回抚养方居住地。若需要临时或春节探望,需提前一天与抚养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探望。若探视日恰逢子女上课,为不影响子女学习,可调整探视时间到下一周或由抚养方送至上课地点。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章):姓名
女方(签章):姓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