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的责任:
1. 在网络上为合作的医院和中医院提供网站搜索服务。
2. 发布治疗疾病的内容和宣传。
3. 公布合作单位的就医地点,方便患者就近就诊。
4. 为合作单位提供专科治疗配方,需要签约。如果不签约,只需支付一年的服务费,医院即可成为“全国中医168协作网”的成员医院。
5. 在网络上介绍合作专科的坐诊专家。
6. 发布合作单位的医院状况,内容需经过本网站修订。
7. 免费为合作单位提供就诊技术咨询,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8. 负责整理网站信息,及时发布新业务发展动向和业务新闻。
9. 与本网站合作,使其成为合作单位的网站。
乙方的责任:
1. 在医院和中医院内建立名为“全国中医168协作网”的合作科室。
2. 自行负担药品和费用。
3. 在合作科室内外设置明显的“全国中医168协作网合作单位”的招示牌,标明网址。
4. 合作科室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和坐诊大夫,负责人或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有变动时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负责联络人必须能代表乙方合作科室的利益。
5. 保持联络通畅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告知甲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6. 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费,门诊部和乡级医院每年400元,县、区级医院每年1000元,市级以上医院每年2200元。技术资料费另行商议。
7. 如果合作单位需要下面附二单科的处方,需签订保证合同,并一次性支付十年的合作服务费。
免责条款:
由于全球互联网络的特性,服务器可能会因为偶然阻塞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停止运行,导致用户访问速度下降或短暂中断。这种情况在任何服务器上都可能发生,属于正常现象,乙方同意接受此种情况。
违约责任:
1. 双方必须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2. 此合作是长期合作。
3. 如果乙方想解除合作,需在付年度费用后的一周内解除。甲方只提醒付费的期限。解约后,医院在本网站的内容将被全部删除。
4. 已签约者的费用不予退回。
纠纷解决:
双方在有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要求仲裁或向人民法院寻求解决。
合同生效:
此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为补充条款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商业合作协议书6
甲方和乙方决定建立长期的互联网战略伙伴关系,以实现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 双方承认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将在各自的互联网站上标识对方的合作标志或链接。
2. 双方授权对方在自己的互联网站上转载相关信息,并经过商议同意后引用(具体合作项目需另签协议)。
3. 在转载引用合作方信息时,必须注明来源并建立链接。
4. 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和所有权,未经允许不得采编对方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也不得在其他媒体上发布来自合作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赔偿。
二、相互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