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股票:陈世美名下的股票"良心未泯"(证券代码:9999)共有10000股,市值为100万元。陈世美需要在协议生效当日一次性向秦香莲支付50万元作为补偿款。在支付完补偿款后,该股票归陈世美所有。如果陈世美未能按时支付补偿款,他需要支付给秦香莲5万元的违约金。
3. 存款:陈世美名下的银行存款金额为100万元,双方各分得一半,即50万元。陈世美需要在协议生效当日一次性向秦香莲支付50万元。如果陈世美未能按时支付,他需要支付给秦香莲5万元的违约金。而秦香莲名下的银行存款归秦香莲所有。
四、关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没有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对外的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双方也没有共同债权。
五、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隐瞒或转移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已在协议的第三条中明确列明。除了房屋、股票和银行存款之外,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双方都要保证以上列出的共同财产的真实性。在本协议中,双方都不得隐瞒、转移或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发现任何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获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财产的全部份额。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方无权分割该财产(如果该财产已不存在,则过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六、由于陈世美有婚外情导致双方离婚,陈世美同意一次性向秦香莲支付10万元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陈世美需要在协议生效之日起十天内支付给秦香莲。如果陈世美未能按时支付,他需要支付给秦香莲2万元的违约金。
七、双方确认自己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本协议是在经过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基于自愿和平等的原则签订的。双方都没有不同意见。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男方和女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保留一份档案。本协议自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后生效。
男方:签名:年月日
女方: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