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问题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代为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并保持其完好。如因乙方不当使用导致损坏或故障,乙方需负责修复。
3、如乙方需装修门面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需按时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需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情况,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转租、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房屋。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门面结构或用途,并在通知后限定的时间内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门面。
(4) 从事非法经营或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不交付或延迟交付门面超过30天的。
(2) 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将门面转租给第三方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用房出租合同样本3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玫瑰街95号18号楼351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为一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乙方每个月的月初/每个季度的季初/每年的年初X日内,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的租金。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需要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他居住产生的费用。在租赁结束时,乙方需要清偿所有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保证金将被用作抵消房租。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决定转让该房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除土地费和大修费之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乙方也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如果乙方因人为原因导致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乙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果乙方需要,甲方会协助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九、如果发生本合同纠纷,双方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用房出租合同样本4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了协议。该房屋位于某地,结构是怎样的,建筑面积有多大。房屋用途是商业用途,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