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销售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日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档。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