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甲乙双方各自的衣物及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10)债务的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11)离婚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某元人民币;
(12)甲乙双方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13)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分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14)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离婚协议书范文范本10
男方:李某,汉族,1980年1月1日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女方:王某,汉族,1982年2月2日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男女双方于2000年5月10日在北京市婚姻登记处结婚,婚后于2001年8月12日生育一女儿,名为李小花。现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经过男女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费用分担及探望权:
女儿由女方抚养,与女方一起生活。
1、抚养费:男方同意每月支付1000元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还应在协议签订之日支付20000元给女方,作为女儿从2001年到2021年的抚养费。之后,男方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抚养费,直到女儿年满18周岁为止。18周岁之后的相关费用将由双方再次协商确定。
2、医疗费:
男女双方应共同承担女儿的医疗费用。
3、教育费:
男女双方应共同承担女儿的教育费用。
4、探望权:
在不影响女儿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以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女儿。但男方需要提前通知女方,并保证每月至少探望女儿一天的时间。
三、男女双方无共同财产。
四、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所述属实。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或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果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的两年内有转移或抽逃财产的行为,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发现有隐瞒、虚报财产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获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有对外的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男方应一次性支付给女方10000元作为精神损害费。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应在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完毕。
七、任何一方变更住址或联系方式,都必须在变更之日起七日内告知对方。
八、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所应付款项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给对方。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方和女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十、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双方保证切实履行以上协议事项。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等情况,责任自负。
男方:李某
女方:王某
二〇__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