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保险单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如抵押物发生损失或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并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在以下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 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 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若甲方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以弥补损失。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顺序分配用于支付处分费用、借款利息、借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若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一致意见时,按以下方式解决: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抵押合同编号为号的《抵押合同》项。
借款合同最新范本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借款协议。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借款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日内将借款交付甲方。
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未按时将款项交付甲方或者甲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