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应:
1. 乙方按照国家价格条例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提供的材料仅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擅自挪用材料,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付款方式:
根据付款方式表进行付款。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 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 施工工费40%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
续时结算
工程施工期间,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按人工费的1%支付误工费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如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施工中如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双方意见不一而停工,双方应主动寻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解决纠纷,以便尽快解决问题继续施工。
4. 施工中如因甲方要求重新返工或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须签证并由甲方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 施工中,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更改施工内容导致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和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如甲方不能按时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其他事项:
1. 甲方:
-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勘测。
-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或部分腾空房屋,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 如需要拆除或改变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提前告知邻居。
2.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