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如果甲方要求重新返工或更改施工内容导致延误工期,须签署变更合同,甲方需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乙方需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 如果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和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果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如果甲方不能按乙方指定时限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a)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和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和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b) 二次装饰工程需全部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于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c) 如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需要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事先通知邻居。
2. 乙方责任:
a) 应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b)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c)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火灾,佩戴证件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如果发生事故,需及时修复或赔偿。
d) 严格履行合同,按时完成工程,并遵守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均视为违约行为。
e)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为12个月。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如果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对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还需进行补偿。
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如果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签字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果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果需要终止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并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视为合同解除。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附件需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附件和补充合同)共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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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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