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借款合同6
出借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信息: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保证人信息: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本合同是根据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的,旨在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1.1 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出借人可以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和借款人的资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但总金额不超过规定的范围。
1.2 借款期限为4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借款期限届满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3 如果借据上显示的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或到期日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借据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息(实际借款利率与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据为准)。如果实际付款日期早于或迟于约定日期,利息将根据借款人实际占有借款的时间计算。
借款用途:
本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是(借款人需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违法活动)。
支付方式:
4.1 借款人可以选择现金交付或转账方式提取借款,并将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存款账户。
4.2 借款人需要出具借款借据。
4.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账户支付借款。
还款方式:
5.1 双方协商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还款:
1)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
2)按月还息,分期偿还本金。
5.2 借款人应在约定的结息日和还款日前存入足额款项到出借人指定的账户(详见还款计划书)。借款人需要保留银行存款或转账凭据作为还款和付息的证明。
5.3 出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收取款项和利息。
担保条款:
第六条:保证
6.1 保证人自愿承担对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
6.2 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