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7.2 如果借款人需要借款展期,需经出借人和担保人审查同意,并签署相关的展期协议后,借款根据协议相应展期。在签署展期协议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17.3 除非合同已有约定,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17.4 如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是因为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其他
19.1 借款借据、还款计划书、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19.3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郑重承诺:如到期未能按时足额向出借人偿还本金、利息及所有应付款项,自愿接受有关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合同各方在签订协议时已经充分协商,并了解各条款的含义和法律责任。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
电子版借款合同7
借款人:_____
贷款人:_____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以下贷款合同:
一、贷款金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
二、贷款期限为_____个月。贷款期满之前的_____个月内,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履约情况和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延长贷款期限。贷款起始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贷款用途:借款人自主决定贷款本金的使用。
四、贷款偿还:如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_____天,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贷款人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
五、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以下情况视为借款人违约:
1、逾期未还款;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_____(盖章)
贷款人:_____(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