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从事任何违法、非法、不道德、不恰当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存储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品。同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和当地的相关规定。违约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需在甲方提出限期整改之日起15日内修改。如乙方未能改正,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收回房屋,无需赔偿,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乙方在房屋内遗留的财产、物品、文件、资料、设备等,甲方可通过当地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等机构进行妥善保管,并书面通知乙方。
七、免责情形
若因以下情况之一导致合同解除,双方免责:
7.1 不可抗力的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
7.2 房屋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
7.3 因国家政策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或改造。
八、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相关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8.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8.4 甲乙双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所提供的通讯地址真实有效。如日后需要送达相关材料,将以该地址为送达地址,邮寄至该地址即视为送达对方,同时视为司法机关送达文书的一种方式。
8.5 每次缴纳租金之前,甲乙双方应核对房屋使用费用的阶段性费用,以避免长时间的欠缴。
8.6 甲乙双方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房产证明、身份证明等)真实有效,并已互相验证和认可。如有不实者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8.7 甲乙双方在签约时已亲自见过对方本人或经过授权的代理人,并认可对方的签约权利。
8.8 若涉及境外手续,由当事人自行办理。
附加条款:
出租方: 承租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详细版范本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房屋租赁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0768房,建筑面积205.70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30天内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从20xx年08月03日至20xx年0月02日,共计2年。甲方应在20xx年08月03日之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为11250元/月,总计270000元。租金每月3号支付。押金为20000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除了抵扣乙方应付的费用和租金以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押金应全额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替甲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确保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不危及乙方的人身安全。乙方需遵守国家和海口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于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在15天内进行维修。如果甲方逾期不维修,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因维修房屋而受到影响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如果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对受转租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合同自行解除。以下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1. 超过15天未交付房屋的。
2. 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