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已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租房合同样板通用3
甲方和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丙方居间服务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了协议。具体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市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为居住,并按照地方相关法规要求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至某年某月某日结束。甲方应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双方在《房屋交割清单》上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为每月某元,按某种方式支付。押金为某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除抵扣费用、租金和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并按期支付租金和各项税费。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设施,如需改动应得到甲方同意。转让场地或交换场地时也需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且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也可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但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时,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八条:其他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租金,并赔偿乙方损失。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费用时,应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需进行装修或改建,需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续租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为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