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为(具体金额,大写)元,在(具体日期)前由承租人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条件:
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包括:
1. 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到(具体月数)个月以上;
2. 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到(具体金额,大写)元以上;
3. 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
4. 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
5.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6.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 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包括:
1. 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达到(具体月数)个月以上;
2. 出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十二、合同期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在(具体日期)前返还房屋。
十三、违约责任:
如果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出租人需要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除应及时补交外,还需支付滞纳金。
如果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导致出租房屋损坏,承租人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日期: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7
甲方出租了位于开发区土地局家属楼前的门面房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他们达成了以下协议。
1. 房屋:甲方出租自己拥有的门面房。
2. 租期:甲方从年月日开始收回房屋,租期持续至合同期满。如果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仍想继续出租房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金另行商议。
3. 租金和交付期限:甲乙双方商定每间房每年租金为X元,总租金为X元,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房屋。乙方必须按时支付租金,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30元的滞纳金。
4. 其他条款:
a. 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硬件设施。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b. 在租期内,甲方不得私自提高房费或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不得转让房屋,如有需要,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合同将终止,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
c. 在合同期内,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和房屋租赁税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d. 如果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房屋损毁或乙方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e. 如果在承租房屋内发生其他事故或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并导致经济损失或罚款,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经常进行非法活动、经营或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f.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导致合同终止,必须立即终止,并按月实际收取租金,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g.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必须支付清楚房屋租金,并支付供暖费。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结清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等所有费用,并按时归还钥匙,保证设施和设备完好并正常使用。
h.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吴起县人民法院解决。
5.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