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借款将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 天。
三、借款用途:借款仅限于甲方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
四、借款利率:借款期间按借款金额的%计收利息。甲方需在借款日前一次性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借款利息人民币元整(¥元)。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损失。
五、借款偿还:借款期满当天,甲方须全额偿还乙方借款,并以转账方式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 ,账号:。
为确保甲方能按时偿还借款,甲方同意在借款当天前签发银行支票或转账凭证,用于全额清偿借款。若甲方收到的银行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甲方必须在借款到期前自行解决。
六、保密要求:合同双方对于履行合同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商业信息有保密义务,除非有必要保证合同履行,否则不得泄露。该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借款期满时清偿借款本金,则须按借款金额的3‰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偿还当天一并缴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偿还本金外,甲方还需支付借款金额5%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合同签字盖章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除国家法律规定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达成书面协议。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说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本人/单位同意为以上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二年。
保证人:
合同签订地点:广东省东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