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并在甲方提出后的天内未予纠正;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损坏,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
(5)在租赁期间,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批准动迁,或根据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非甲方责任情况。
8-2、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如果因变更或解除协议导致一方遭受损失,除非根据本协议第8-1条第4和第5款可以免除责任,否则对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房屋,如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更改房屋用途;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并在甲方书面通知限定时间内未纠正和修复;
(3)擅自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在房屋上进行违法活动;
(4)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
(5)由于乙方的原因或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收回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逾期未支付水、电、煤气等费用,每逾期一天,乙方需要支付费用的%作为滞纳金。如果逾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或使用,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退租的,预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如果预付的租金不足以抵消甲方的损失,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9-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时归还房屋。如果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天需要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双倍作为违约金。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甲方需要支付乙方月租金的%作为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天,甲方视为不履行本协议。除非按照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否则甲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10-2、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未能及时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导致房屋损坏,给乙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非因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协议并提前收回房屋,甲方需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消乙方损失,甲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10-4、本协议签署后,如果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和领取房屋租赁证,甲方需承担一切责任。
其他条款: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协议按照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需负责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样本2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公平、互惠、互利的市场经济原则,甲方自愿将保宁镇街号楼室厅厨厕住房出租给乙方居住。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屋以及本人的相关合法手续。
一、租房期限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结束,有效期为年。
二、该房屋出租的用途是用于居住,年租金为元,续租方式待商议。
三、乙方在收到房屋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中介方无关。
四、乙方无权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也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或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需要照价赔偿。如需转租,必须经过房主同意。
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或经营权,不得收回房屋或将其转租给他人,也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支付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治安费用。乙方要自行承担民事纠纷的责任。
七、如果乙方在协议期满后需要继续租用此房屋,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商议。
八、在协议期间,甲、乙双方都不能违约。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需要支付总租金的20%作为赔偿给对方。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十、中介费按国家规定,甲、乙双方各支付5%,共计元。如果甲、乙方有任何变动,中介费不予退还。
备注:室内装饰及附属设施包括床架、沙发台、矮组合套、餐桌、木椅、茶几、热水器、浴霸、燃气灶、抽油烟机、洗衣机、窗帘、电扇、梳妆台、书桌、电视、空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