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甲方
女方:乙方
双方在年月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证号为xxxxx。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了以下离婚协议: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育有一名子女(出生日期),由女方/男方独自抚养,男方/女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xxxx元。
3.男方/女方一次性向女方/男方支付xxxx元作为补偿金。
4.男方/女方每月有权至少一次探望子女,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在婚姻期间,男女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一处公司(地址)、一辆轿车(车牌号为xxxx)和一处房产(地址,面积xxxx平方米)。以上财产的债权和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6.双方没有共同的存款。
7.在婚姻期间,男女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对外债权和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或承担。
8.双方明确知晓,尽管本协议已经对财产分割做出了安排,但债权人仍有权对男女双方共同债务主张权益,一方需承担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9.本协议是男女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本协议的所有安排,双方都完全同意,且没有其他异议。
本协议共有三份,男女双方各保留一份,另一份存档于婚姻登记机关。
本协议由男女双方签字,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