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来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年)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租金中最后两个月作为押金。解除合同之日时退还。
第十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床三张、
2.壁橱两组、
3.空调一个、
4.太阳能热水器一个、
5.桌子一个、
6.沙发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m³;
2.电表现为: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