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协议书格式样本7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以下约定:
1.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2. 本合同借款用途。
3. 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
4. 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5. 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保证条款:
1.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 为实现债权支付的费用(包括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3. 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 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违约责任:
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 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 甲方逾期或未按约定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 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情况;
- 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 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补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 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2. 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 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 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 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