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致: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我在此向贵公司承诺,自愿为被担保人与贵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合同号:- -)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的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以贵公司为受益人。本担保书约束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权利义务继受人,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除非得到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的任何义务都是无效的。
如果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债权转让给他人,本担保人仍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人(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日期:
2023年借款担保书范本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保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在签约前再次确认以下事项:
1. 您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经获得充分合法授权(如有需要);
2. 您已经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合同条款,特别注意其中涉及责任承担、免责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的内容;
3. 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作示范,特殊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增补或删减。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承诺为债权人提供给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1. 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2. 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3.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对立约方的说明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主合同
1.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2. 如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借款期限不一致,则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保证责任
1.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2. 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1. 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