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元。
2. 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自行承担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除外。
3. 为确保履行合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将全额退还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
2. 甲方必须确保出租的房屋适合商业经营。
3.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所出租的房屋及其所在土地进行抵押。
4. 在租赁期内,若甲方将该租赁房屋转让给第三方,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
5. 租赁期满,若乙方不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移动或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的60天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需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 在不破坏房屋原有结构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 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税收和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 按照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若甲方有意续租,则乙方有优先租权,但需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
-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限定的时间内未修复。
-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
- 从事非法经营和违法犯罪活动。
2. 若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 甲方未交付或延迟交付租赁房屋超过20天。
- 乙方承租期间,因房屋或房屋所在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
-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
-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
3. 在租赁期限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双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 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拆迁。
- 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 若符合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还需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 若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还需赔偿经济损失。
3.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返还房屋,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还需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