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在以下情况下,乙方有权占有抵押物。
(一)法律规定应该占有抵押物时。
(二)未经乙方同意,抵押物的烙印或贴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由于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的价值显著减少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使用借款不当时。
(六)乙方根据前五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方拒绝交付时,乙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为占有抵押物而遭受的损失和支出,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占有抵押物后产生的利息,乙方有权收取,用以抵偿收取利息的费用和甲方的债务。
(八)乙方占有并处分抵押物时,必须按照担保法的规定进行。
十一、甲方应找到被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作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责任的保证人。保证人并愿意以本合同为证据,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以及民法保证条款中与保证人相关的所有权益。
十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对借款用途的监督和对甲方业务财务的审查。当乙方行使监督审查权时,甲方应立即提供任何相关资料,但乙方没有监督或审查的义务。
十三、本合同的支付义务以乙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果因为本合同的事项而涉及诉讼,无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乙方所在地,或者他们的国籍是否有变化,都应提交给xx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同中提到的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都包括他们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另外,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和连带保证人同意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接任其职务的人即为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无需进行变更登记。
十五、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甲方同意遵守乙方现有或将来制定的与贷款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金融业现行或将来适用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没有异议。
十六、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有效,至xx年xx月xx日止。到期未清偿时,可以延长合同期限。本合同有x份副本。
甲方(盖章):xx 乙方(盖章):xx
代表人(签字):xx 代表人(签字):xx
住址:xx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xx
连带保证人(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 签订地点:xx